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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31 10:07:00信息来源:上犹县审改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经研究,现将我县政府部门依法保留的4246项行政权力事项予以公布(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清单另行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权力清单管理。县级行政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县政府各部门和相关县属、驻县单位要严格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正确行使行政权力,未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实施或变相实施。未经县政府审查确认并向社会公布,任何部门不得新设行政权力事项。因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及部门职能调整等情况,确需新增、调整权力事项的,由相关部门向县编办提出书面申请,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审核批准。

  二、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县“三单一网”办要按照规定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不含行政许可审批、政策标准制定、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内部管理及涉密事项),各有关部门要同步在本部门网站公开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权力运行监管。县编办、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部门要不断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要将各部门行政权力公布和运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违反规定行使职权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县“三单一网”办要抓紧研究编制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责任清单,确保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并向社会公开。

  附件:《上犹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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