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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发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1 09:10:00信息来源:上犹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刘发彬同志任上犹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主任;

  谢力同志任上犹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免去其上犹县公安局紫阳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建荣同志任上犹县公安局营前派出所所长;

  崔昌发同志任上犹县公安局社溪派出所所长,免去其上犹县公安局陡水派出所所长职务;

  黄坚同志任上犹县公安局黄埠派出所所长,免去其上犹县公安局寺下派出所所长职务;

  徐坚华同志任上犹县公安局寺下派出所所长,免去其上犹县公安局五指峰派出所所长职务;

  方海云同志任上犹县公安局梅水派出所所长,免去其上犹县公安局社溪派出所所长职务;

  朱江平同志任上犹县公安局紫阳派出所所长;

  陈良剑同志任上犹县公安局水岩派出所所长,免去其上犹县公安局营前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燕君同志任上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上犹县公安局梅水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舒标同志任上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浩瀚同志任上犹县公安局陡水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健同志任上犹县公安局五指峰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德新同志任上犹县农业和粮食局副局长;

  陈龙军同志任上犹县营前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免去其上犹县寺下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

  雷同志任上犹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平同志任上犹县司法局陡水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丽菲同志任上犹县司法局紫阳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家鑫同志任上犹县司法局双溪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潘鸿辉同志任上犹县环境监测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刘仙才同志任上犹县油石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凌晔同志的上犹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主任职务;

  郭家萌同志的上犹县农业和粮食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方秀兰同志的上犹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戴辉常同志的上犹县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郑竹文同志的上犹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德有同志的上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谢宝明同志的上犹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蓝书军同志的上犹县公安局黄埠派出所所长职务;

  万里明同志的上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保留正科级职级待遇);

  刘敏同志的上犹县公安局水岩派出所所长职务;

  黄清平同志的上犹县油石中学校长职务(在县进修学校保留副科级待遇);

  罗格宇同志的上犹县营前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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