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经研究,现将我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共4570项,主要内容包括权力事项名称、责任事项、责任岗位、追责情形及责任设定依据等。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具体内容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不含政策标准制定、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内部管理及涉密事项等)。各有关部门要同步在本部门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公开本部门责任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制度。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部门要按照“清单之外无职权、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有权必有责”要求,依法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要依照责任清单确定的追责机制,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责任清单管理。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以及部门职能调整等情况,确需进行调整的,由相关部门向县编委办提出书面申请,严格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审核批准。
附件:《上犹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